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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工资股职责 |
对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实行宏观调控,拟订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,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,负责企业职工工龄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、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;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;提出企业工资收入调节和国企经营者收入分配意见或方案;审核驻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;编制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;负责审核工人退休和提前退休有关手续。
1、凡办理职工退休、转正、定级、提升职务、职称工资及企业职工工龄认定,应提交下列证件:
⑴本人档案及所在单位、主管部门的呈报手续;
⑵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年审及办理社保手续;
⑶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鉴证手续。
2、办理程序及时间承诺:
⑴凡办理职工转正、定级、提升变动职务、职称工资及企业职工工龄认定手续,从收到档案及申报手续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审批手续。
⑵凡办理职工退休手续,每个月5日至10日研究一次。申报单位必须在每个月1日以前,将有关材料送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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